【海关特殊监管区】带您了解综合保税区小知识

来源:小九足球直播下载    发布时间:2024-02-13 21:43:48

  什么是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有哪些?适合入区企业类型有哪些?海关对区内企业如何管理?快来和小编一起走近综合保税区,干货满满,一键收获!

  综合保税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物品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综合保税区内公司能够开展研发、加工、制造、再制造、检测、维修、货物存储、物流分拨、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展示、国际转口贸易、国际中转、港口作业、期货保税交割及国家规定可以在区内开展的其他业务。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我国开放程度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发展对外贸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格局等发挥着重要作用。

  保税政策是综合保税区最基本、最核心的税收政策,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普遍适用该政策。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境外入区的货物,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公司能够根据货物流向再决定是不是征税进口;二是区内、区间流转环节,综合保税区与其他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及综合保税区内企业间往来货物予以保税。

  包括三个方面,主要是境外入区环节,除另有规定外,下列货物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区内企业开展业务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机器维修用零配件;综合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和区内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基于封闭围网的监管条件,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实行较为宽松的监管制度,如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公司能够利用监管期限内的免税设备接收区外企业委托开展加工业务,区内货物不设存储期限(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等。不仅如此,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将纳入国内税收抵扣环节,能够解决区内企业国内增值税不能抵扣问题,降低企业成本,有效解决当前区内企业对接国内市场不便利的问题。

  一是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和法规、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是综合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属于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的,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应当取得关税配额、许可证件。

  一是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应当由海关依法在进境口岸实施检疫。因口岸限制等原因,海关可以在区内合乎条件的场所(场地)实施检疫。

  二是综合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不实施检疫,但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贸易型企业、保税展示型企业、服务外包型企业、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型企业、产品推广服务型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型企业、期货保税交易型企业、租赁型企业、生产性服务型企业。

  (一)区内企业以及它分支机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并依法向海关办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国内生产许可。

  (二)区内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并按照海关规定设立海关电子账册,电子账册的备案、变更、核销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三)海关对区内企业实行稽查、核查制度。区内企业应当配合海关的稽查、核查,如实提供相关账簿、单证等有关联的资料及电子数据。

  (四)区内企业组织涉及海关事务担保业务的,按照海关事务担保相关规定执行。

  供稿: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法规处、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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