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跨境电子商务购物海关小课堂

来源:小九足球直播下载    发布时间:2024-01-25 21:20:59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已经拉开大幕,各大电子商务平台促销活动如火如荼,“海外购”“跨境购”“保税直达”等跨境电子商务购物方式受到慢慢的变多消费者青睐。那么,个人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购物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几点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看一看。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或“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等方式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买卖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为26000元。

  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但单次交易限值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并不是所有商品都能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渠道购买。首先,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应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且限于个人自用。其次,购物时应挑选出正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目前执行的清单包含了1441个8位税号的商品,消费者最常购买的美妆护肤、餐饮、母婴用品、服装箱包等基本都包括在这份清单内。

  以直购进口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进口的商品,是消费的人下单后,商家从境外直接发货,通过国际物流抵达中国境内,完成海关通关手续后进入国内派送环节,整个物流环节根据实际运输情况所需时间不等。

  以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进口的商品,是商家提前从境外将商品批量进口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备货。消费者通过平台下单后,商家开始打包、向海关做申报,海关放行后装车配送出区,即消费者购买后直接从国内保税仓库发货,物流时效较快。

  查询个人额度可凭本人身份信息、购买商品的订单号、电话等个人通关信息通过“掌上海关”APP和微信小程序查询,经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即可查询个人身份信息项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年度消费额度、个人物品通关数据等信息。

  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物时如果发现个人购买额度变少了或是与实际购买情况不符,该怎么办?

  可以通过“掌上海关”APP和微信小程序查询个人消费详情、商品通关数据、缴税记录等,根据跨境电商网站购物订单核对是否有相应记录。如果发现个人额度被盗用,可向12360海关热线反映,提供消费者真实的身份信息、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年度购买明细、订单号、接受申报海关等相关材料。经海关核实确属被盗用的,海关将及时返还个人被盗用的消费额度,由12360海关热线将相关处理结果统一反馈消费者。

  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商品不满意,可以退货吗?退货后已使用的购货额度还能返还吗?

  消费者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企业协商退货后,相关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货通关手续,经海关审核同意后,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退回的商品应当符合二次销售要求并在海关放行之日30日内申请退货,45天内运抵原监管作业场所)。

  文件依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



上一篇:归纳新闻-新闻网
下一篇:三钢闽光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