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货品”,是指经海关同意未办理交税手续进境,在境内贮存、加工、安装后复运出境的货品。
保税货品因飓风等不可抗力要素形成受灾丢失的,经海关核实,对受灾保税货品灭失或许虽未灭失,但彻底失掉使用价值且无法再利用的,能够免税核销;对受灾保税货品虽失掉原使用价值,但能够再利用的,海关依照审定的受灾保税货品价格、其对应进口料件适用的税率计征税款和税款缓税利息后核销。
假如库房、厂房受损,海关监管货品(保税货品、不作价设备)需求转移到新的地址寄存,企业需向主管海关报备改变加工交易货品寄存场所。
企业因受灾无法持续出产的,除展开自救和寻求政府有关部门协助赶快恢复出产外,还能够按规定向主管海关存案以外发加工的方法持续出产经营,以防止误期交货带来的合同违约丢失。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